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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和我省社科基金项目
同行评议专家库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好国家和我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等工作,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22号)和我办《〈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管理和使用细则》(辽社科规划办〔2006〕1号)要求,我办决定增补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和调整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具有(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小学科可适当降低条件(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即可)。无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可推荐有丰厚科研成果的正处级实职以上职务人选。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信誉良好,热心国家社科基金事业,愿意完成我办委托的制定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评审省社科基金项目、评估和鉴定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等工作。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一下(可以是退休专家),其中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具体要求

      1.推荐国家和我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确保国家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予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部署实施并认真审核,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本次推荐同行评议专家所列学科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各单位推荐同一学科同行评议专家最多不得超过3人。

      3.被推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视为同时作为我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候选人。

      4.请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审核盖章后于8月18日报我办,并将新增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Word文件)及汇总后的专家库电子表格(Excel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我办。我办将在认真审核、筛选基础上,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推荐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同时,我办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情况,适当调整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委北楼1114房间,邮编:110006
    联系电话:024-23128371
    电子邮箱:Lnghb2006@163.com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

         2.《汇总后的专家库电子表格》

         3.《汇总后的专家库电子表格》填表说明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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