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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同行评议专家的通知

(2011-6-8)来自: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辽社科规划办〔2011〕1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好“十二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相关工作,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开始遴选辽宁省“十二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并重新建立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对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本学科领域前沿和动态,主持过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
     3.学术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办事公道,声誉良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积极完成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委托的相关工作。
     4.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年龄一般为6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应为研究生导师。
     二、推荐要求
     1.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重新建立和专家的推荐工作,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本次为重新建库推荐,原“十一五”时期专家库成员要求进入“十二五”专家库者,需重新申报推荐。
     3.本次推荐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法学、社会学、文化建设、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共24个学科,各单位推荐每学科人数不超过10人。
     4.请被推荐专家准确填写WORD格式的《辽宁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推荐表》,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推荐表》用EXCEL格式汇总,《推荐表》、《汇总表》在www.lnsgdb.com.cn/sklzjk/index.asp下载,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均含电子版)报省社科规划办。

联系方式: 024-23128371(兼传真)
电子邮箱:lnghb2006@163.com   

      附件:

1.《推荐表》

2.《汇总表》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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