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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市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党委(党组)政治处(组织人事处)、中省直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宣传部:
    2005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实现锦州“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宏伟目标的开局起步之年,理论武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市委宣传部2005年工作要点的精神,现对2005年全市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这条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理论宣传,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能力,为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加快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实现锦州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牢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组织全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纲要,认真学习《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把《讲话》同《专题摘编》、《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读本》一道,作为全市党员理论学习的主要教材,精心组织全市党员的学习,为建设和谐锦州、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提供科学指导和理论支持。
    2、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加深科学发展观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要指导思想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要组织全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和本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老工业基地振兴。
    3、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的结合上,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全面理解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认识和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律,同时把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进改革振兴的强大动力,开创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新局面。
    4、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要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各项政策规定,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全国“两会”辽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视察辽宁的重要讲话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尤其是要深入学习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形势任务教育宣传提纲》。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明确锦州在发展中具有的优势和面临的艰巨任务,进一步明确锦州振兴的发展战略、具体措施、期量目标、总体要求和全年的重点工作,增强全面振兴锦州老工业基地的决心和信心,为实现“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5、深入学习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我们党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联系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要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同时,加强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要继续扩大学习领域,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哲学社会科学等方面知识。广大党员干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广泛涉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
    三、学习方式
    1、要重点抓好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按照中组部、中宣部要求,中心组学习至少每2个月1次,全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内容做出安排和部署。在学习中要严格执行考勤、档案、通报、考核及经验交流等各项制度,把学习任务落到实处,着力在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上下功夫。要在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导读、中心发言、专题研讨相结合。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继续开展党委中心组达标评级活动,年底要进行理论学习考试。
    2、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抓好普通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要根据全市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推出一批基层理论学习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大理论学习的覆盖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理论学习。
    3、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各级党委要举办“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校要配合党委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为研讨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选派优秀教师授课,结合实际制定研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思想理论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把“三项教育”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5、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理论学习室要发挥作用,进一步搞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要将以上学习内容纳入今年的教学计划,并作为教学重点进行安排。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学习内容适时举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培训班,举办知识讲座,请专家学者辅导,培训骨干,广泛开展宣讲。
    四、学习要求
    1、要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体现和根本要求。要紧密结合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实际,把理论学习与科学决策相结合,理清思路,确定推进各项工作的新举措。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个人思想实际,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切实解决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拿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具体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广大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中发生的新变化。
    2、要把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其它知识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是今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必须抓紧抓实,贯彻全年。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学习政治理论同学习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其它领域知识的关系,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抓好其它领域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3、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形成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学习的长效机制。根据学习要求和实际情况,要制定和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要采取读书自学、专题宣讲、集中辅导、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安排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党员要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的思考材料。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锦州实际,进一步提高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大意义认识。各级党委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锦州市县以上党委学习中心组活动规范》。要建立经常性的议学、督学和考学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加强领导,督促检查,要发挥通报作用。继续坚持督学制度,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履行干部理论学习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学习任务,及时部署安排,组织学习辅导,掌握学习情况,检查学习效果,总结学习典型,开展经验交流。要深入基层,对学习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引导学习健康发展。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
2005年2月25日

 

 

主题词:理论学习? 2005年? 意见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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